標售不動產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北部總公司
投標公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委託107年度第302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公告日期:107-2-23
開標日期:10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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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不動產標示 面積(平方公尺)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標售底價(元)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備註 是否停標
1 桃園市楊梅區楊梅段209-331地號 6.00(1/1) 住宅區 135,600 14,000 1. 被繼承人姓名:彭阿意(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474213、出生日期:民前07年05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2 桃園市楊梅區楊梅段213-41地號 11.00(1/1) 住宅區 399,300 40,000 1. 被繼承人姓名:彭阿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3 桃園市楊梅區楊梅段213-46地號 3.00(1/1) 住宅區 67,800 7,000 1. 被繼承人姓名:彭阿意(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474213、出生日期:民前07年05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4 桃園市楊梅區楊梅段213-89地號 2.00(1/1) 住宅區 45,200 5,000 1. 被繼承人姓名:彭阿意(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474213、出生日期:民前07年05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5 桃園市楊梅區楊梅段213-100地號 29.00(1/1) 住宅區 655,400 66,000 1. 被繼承人姓名:彭阿意(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474213、出生日期:民前07年05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6 桃園市楊梅區楊梅段213-101地號 31.00(1/1) 住宅區 700,600 71,000 1. 被繼承人姓名:彭阿意(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474213、出生日期:民前07年05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桃園市楊梅區楊梅段213-104地號 10.00(1/1) 住宅區 226,000 23,000 1. 被繼承人姓名:彭阿意(身分證統一編號:H100474213、出生日期:民前07年05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8 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段1194地號 86.00(1/1) 商業區 301,000 31,000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永扶 (身分證統一編號: H100999126、出生日期:民國23年06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9 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段1194-1地號 26.00(1/1) 道路用地 91,000 10,000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永扶 (身分證統一編號: H100999126、出生日期:民國23年06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10 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段1194-2地號 24.00(1/1) 道路用地 84,000 9,000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永扶 (身分證統一編號: H100999126、出生日期:民國23年06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11 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段1194-3地號 4.00(1/1) 商業區 14,000 2,000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永扶 (身分證統一編號: H100999126、出生日期:民國23年06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12 桃園市復興區巴陵段1553-1地號 30.00(1/1) 道路用地 54,000 6,000 1. 被繼承人姓名:吳永扶 (身分證統一編號: H100999126、出生日期:民國23年06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13 桃園市復興區高義段224地號 160.00(1/1)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99,200 10,000 1. 被繼承人姓名:姜賢裕 (身分證統一編號:  H100995413 、出生日期:民國08年12月0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4 桃園市復興區高義段225地號 120.00(1/1)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74,400 8,000 1. 被繼承人姓名:姜賢裕 (身分證統一編號:  H100995413 、出生日期:民國08年12月0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15 桃園市復興區高義段415地號 1780.00(1/1)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373,800 38,000 1. 被繼承人姓名:姜賢裕 (身分證統一編號:  H100995413 、出生日期:民國08年12月0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標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其移轉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故本件之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投標時請附具原住民籍證明書或戶籍謄本(最近一個月內)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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