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售不動產資訊 --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北部總公司 | |||||||
招標公告 |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委託107年度第11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 |||||||
公告日期:107-8-17 | |||||||
開標日期:107-9-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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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 不動產標示 | 面積(平方公尺) |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 標售底價(元) | 投標保證金金額(元) | 備註 | 是否停標 |
1 | 新北市淡水區水源段786地號 | 479.02(116/900) |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 530,964 | 54,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李五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2 | 新北市淡水區水源段815地號 | 364.02(116/900) |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173,604 | 18,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李五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3 | 新北市淡水區水源段645地號 | 1,746.65(1/25) |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258,519 | 26,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培洽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4 | 新北市淡水區水源段646地號 | 9,811.50(1/25) |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1,452,102 | 146,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培洽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5 | 新北市淡水區水源段786地號 | 479.02(10/900) |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 45,752 | 5,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培洽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6 |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段250地號 | 43.73(1/19) | 商業區 | 172,040 | 18,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振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7 | 新北市淡水區正德段310地號 | 15.48(1/2) | 商業區 | 781,740 | 79,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清漢(身分證統一編號: F103320961、出生日期:民國25年4月7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8 | 新北市淡水區草埔尾段崙頂小段55地號 | 786.50(1/4)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550,200 | 56,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花松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9 | 新北市淡水區草埔尾段崙頂小段57-1地號 | 1,266.00(1/4)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886,200 | 89,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花松樹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10 | 新北市淡水區沙崙段740地號 | 13.07(1/3) | 公園用地 | 233,408 | 24,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施秋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11 | 新北市淡水區竹圍段721地號 | 39.45(1/8) | 道路用地 | 265,234 | 27,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高林暖(身分證統一編號: F201271172、出生日期:民前1年3月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12 | 新北市淡水區坪頂段846地號 | 2,224.66(6/7) |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7,818,085 | 782,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倣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13 | 新北市淡水區坪頂段1525地號 | 6,917.71(6/2520) | 山坡地保育區(水利用地) | 67,527 | 7,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振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14 | 新北市淡水區坪頂段1526地號 | 3,577.18(6/2520) | 山坡地保育區(水利用地) | 34,932 | 4,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振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15 | 新北市淡水區坪頂段1527地號 | 92.46(6/2520) | 山坡地保育區(水利用地) | 902 | 90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振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16 | 新北市淡水區坪頂段1528地號 | 582.00(6/2520) | 山坡地保育區(水利用地) | 5,699 | 570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振桂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17 | 新北市淡水區坪頂段1525地號 | 6,917.71(30/2520) | 山坡地保育區(水利用地) | 337,635 | 34,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清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18 | 新北市淡水區坪頂段1526地號 | 3,577.18(30/2520) | 山坡地保育區(水利用地) | 174,619 | 18,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清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19 | 新北市淡水區坪頂段1527地號 | 92.46(30/2520) | 山坡地保育區(水利用地) | 4,510 | 451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清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20 | 新北市淡水區坪頂段1528地號 | 582.00(30/2520) | 山坡地保育區(水利用地) | 28,413 | 3,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清明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21 | 新北市淡水區灰磘子段八里堆小段6地號 | 218.00(1/28)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24,928 | 3,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陳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22 | 新北市淡水區灰磘子段八里堆小段11地號 | 131.00(1/28)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14,976 | 2,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陳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23 | 新北市淡水區灰磘子段八里堆小段14地號 | 58.00(1/28)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6,624 | 664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陳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24 | 新北市淡水區灰磘子段八里堆小段24地號 | 533.00(1/28) |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60,928 | 7,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陳呅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25 | 臺北市萬華區福星段三小段223-1地號 | 4.00(40/10000)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21,659 | 3,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耀德 (身分證統一編號:A101569714、出生日期:民國18年12月1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26 | 臺北市萬華區萬大段一小段517地號 | 542.00(6/180) | 第三種住宅區 | 3,057,968 | 306,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石金嬰(身分證統一編號: F200311195)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僅出售土地持分,經查其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爰本案區分建物所有權人有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 8-5 條優先承買權之適用,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27 |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段一小段342地號 | 32.00(1/3)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2,315,390 | 232,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江謝新文(身分證統一編號: A100182240、出生日期:民前4年10月2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28 | 新北市雙溪區平林段外平林小段148地號 | 577.00(1/9) | 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 205,152 | 21,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連朝松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3棟(建號14、132、160),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29 | 臺北市萬華區華中段二小段90-3地號 | 12.00(1/16)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112,500 | 12,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楊雲連(身分證統一編號:A200199201)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30 | 臺北市萬華區青年段一小段451地號 | 90.00(1/4)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3,622,500 | 363,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李慶榮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31 | 臺北市萬華區莒光段二小段291-1地號 | 1.00(1/20)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10,950 | 2,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阿象(身分證統一編號: A104058914、出生日期:民國4年12月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32 | 臺北市萬華區莒光段二小段291-2地號 | 135.00(1/20)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1,235,250 | 124,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黃阿象(身分證統一編號: A104058914、出生日期:民國4年12月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33 | 臺北市萬華區華中段一小段608地號 | 108.00(1/4) | 第三種住宅區 | 3,861,000 | 387,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楊文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34 | 臺北市萬華區華中段二小段242地號 | 17.00(1/5)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510,000 | 51,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楊有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35 | 臺北市萬華區華中段二小段377地號 | 135.00(408/35910)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但是否在第三種住宅區(應依建築線或俟地籍測量分割後,再確定) | 229,500 | 23,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楊林月嬌(身分證統一編號:A201265633、出生日期:民前1年3月1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36 |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段二小段139地號 | 88.00(3/12)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4,730,000 | 473,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楊洪白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37 | 臺北市萬華區華中段二小段200-1地號 | 40.00(51/122)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2,508,000 | 251,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楊連生(身分證統一編號: A101261240、出生日期:民前1年8月1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38 | 臺北市萬華區華中段一小段366-8地號 | 622.00(24/690)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3,093,090 | 310,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楊璟清(身分證統一編號:Y100054222、出生日期:民前6年8月17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39 | 臺北市萬華區華中段一小段366-9地號 | 36.00(24/690)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178,750 | 18,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楊璟清(身分證統一編號:Y100054222、出生日期:民前6年8月17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40 | 臺北市萬華區華中段一小段366-10地號 | 15.00(24/690) | 第三種住宅區, 但是否在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應依建築線或俟地籍測量分割後,再確定) | 74,360 | 8,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楊璟清(身分證統一編號:Y100054222、出生日期:民前6年8月17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41 | 新北市淡水區灰磘子段八里堆小段21-1地號 | 681.00(1/1)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1,743,360 | 175,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水秋(身分證統一編號:F101246935、出生日期:民前4年8月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42 | 新北市淡水區樹興段100地號 | 42.77(1/1) | 國家公園區 | 41,059 | 5,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高朝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43 | 新北市淡水區樹興段271地號 | 2,645.02(1/1) | 國家公園區 | 2,962,422 | 297,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高朝枝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44 | 新北市淡水區樹興段443地號 | 210.06(1/1) | 國家公園區 | 235,267 | 24,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張瑞寶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45 | 新北市淡水區水源段771地號 | 4,825.34(1/3) |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 4,761,012 | 477,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顏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46 | 新北市淡水區頂圭柔山段樁子林小段26-1地號 | 330.00 (12/432) | 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 36,386 | 4,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李五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47 | 新北市淡水區水梘頭段社厝坑小段133-3地號 | 975.00 (8/480) | 住宅區 | 86,373 | 9,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李培洽、李載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48 | 新北市淡水區林子段1004-1地號 | 999.00(19/188) | 溝渠用地 | 497,531 | 50,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林九戇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49 | 新北市淡水區灰磘子段新埔子小段152地號 | 276.00 (1/10) | 住宅區 | 148,378 | 15,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陳樹木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50 | 新北市淡水區灰磘子段番子田小段78-1地號 | 4.00 (1/4) |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 2,688 | 269 | 1.
被繼承人姓名:葉水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51 | 新北市淡水區水梘頭段山子邊小段30-2地號 | 223.00 (1/7) |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73,406 | 8,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鄭泰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52 | 新北市淡水區蕃薯寮段雲廣坑頭小段13地號 | 242.00 (5/15) |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 278,795 | 28,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盧金英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53 | 新北市淡水區興化店段下田寮小段7-4地號 | 310.00 (1/12)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74,390 | 8,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盧金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54 | 新北市淡水區興化店段下田寮小段7-5地號 | 136.00 (1/12) | 住宅區 | 68,162 | 7,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盧金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55 | 新北市淡水區灰磘子段番子田小段22-3地號 | 19.00 (15/216) |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 3,548 | 355 | 1.
被繼承人姓名:盧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56 | 新北市淡水區灰磘子段番子田小段122-3地號 | 40.00 (5/72) |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 7,473 | 747 | 1.
被繼承人姓名:盧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57 | 新北市淡水區灰磘子段番子田小段123-4地號 | 82.00 (5/72) | 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 15,294 | 2,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盧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58 | 新北市淡水區北投子段595-1地號 | 500.00 (1/3) | 住宅區 | 885,351 | 89,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顏蒼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59 | 臺北市萬華區萬華段二小段925地號 | 2.00(1/1) | 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參種住宅區) | 332,800 | 34,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江謝新文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60 | 臺北市萬華區萬大段一小段417地號 | 12.00(1/2)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但是否在第三種住宅區(應依建築線或俟地籍測量分割後,再確定) | 668,160 | 67,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曾源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61 | 臺北市萬華區華中段四小段278地號 | 7.00(1/2)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但是否在第三種住宅區(應依建築線或俟地籍測量分割後,再確定) | 333,760 | 34,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閻炳光(身分證統一編號: A100182795、出生日期:民前9年9月2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62 | 臺北市萬華區華江段一小段40-1地號 | 12.00(1/1)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1,182,720 | 119,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謝廖年喜(身分證統一編號: A101166553、出生日期:民國11年1月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63 | 臺北市萬華區華江段三小段885地號 | 12.00(1/1)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1,198,080 | 120,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顏清江(身分證統一編號: Z000165385)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64 | 臺北市萬華區青年段一小段582-1地號 | 5.00(1/1)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531,200 | 54,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蘇介武(身分證統一編號: A101133947、出生日期:民國6年5月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65 | 臺北市萬華區華中段一小段430-1地號 | 1.00(1/1) | 第三種住宅區 | 95,360 | 10,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蘇再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66 | 新北市淡水區北投子段115地號 | 3,050.00(1/20) | 住宅區 | 874,496 | 88,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白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67 | 新北市淡水區北投子段116地號 | 1,062.00(1/20) | 住宅區 | 304,497 | 31,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白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68 | 新北市淡水區灰磘子段公埔子小段24地號 | 2,725.00 (2/6)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1,534,720 | 154,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葉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69 | 新北市淡水區灰磘子段公埔子小段24-1地號 | 369.00 (2/6) |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 207,821 | 21,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葉水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70 | 臺北市萬華區莒光段二小段90地號 | 8.00 (1/1)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1,257,472 | 126,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天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71 | 臺北市萬華區莒光段二小段90-1地號 | 2.00 (1/1) | 第三種住宅區 | 314,368 | 32,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王天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72 | 臺北市萬華區華江段三小段43-1地號 | 5.00(1/1)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 629,760 | 63,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莊陳妙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73 | 臺北市萬華區雙園段二小段768地號 | 3.00 (1/2) | 第三種住宅區 | 219,648 | 22,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楊火土(身分證 統一編號:A100171729、出生日 期:民前14年11月1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74 | 臺北市萬華區華中段三小段487地號 | 6.00 (1/2) |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但是否在第三種住宅區(應依建築線或俟地籍測量分割後,再確定) | 245,760 | 25,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楊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本標的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75 | 新北市汐止區環河段656地號 | 48.33 (1/3) | 乙種工業區 | 404,993 | 41,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黃萬金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76 | 新北市汐止區環河段836地號 | 1,613.01 (1/4) | 乙種工業區 | 10,323,200 | 1,033,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黃興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77 | 新北市汐止區茄苳腳段595-2地號 | 97.00 (1/6) |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9,107 | 911 | 1.
被繼承人姓名:蘇木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78 | 新北市汐止區茄苳腳段708地號 | 635.00 (5/60) |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 111,090 | 12,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蘇木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79 | 新北市汐止區茄苳腳段710地號 | 873.00 (5/60) |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 40,973 | 5,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蘇木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80 |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段一小段690-3地號 | 511.00(15/1,200) | 第三種住宅區 | 625,545 | 63,000 | 1.
被繼承人姓名:林阿桂(身分證統一編號:A201039348、出生日期:民國4年2月1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73條之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97年3月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12點規定。 7. 本案僅出售土地持分,經查其專有部分之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應有部分不足,爰本案區分建物所有權人有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 8-5 條優先承買權之適用,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
否 |
備註:如對開標資訊尚有疑問,請電洽:02-8771-1168 分機2133 台灣金服薛小姐 |